司法所,全称为人民法院司法所,是中国传统司法机构的基层单位之一,也是人民法院同级司法管理机构。司法所的主要职能是依法为人民仲裁、调解纠纷,开展司法宣传,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区建设发展。司法所会召开各种形式的庭前会议,在事先召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情况下,自由进出参加,以律师介绍、事实说明、证据展示等方式,为当事人提供便利、快捷、公正的争议解决渠道。
在司法所,您可以看到无论是当事人、律师,还是法官,他们都是面对面解决问题,彰显着法律的威严。聆听别人的申诉,更能体味到司法所不仅仅是一个公正的机构,更是一个平衡社会关系,实现社会公允与发展的有机整体。